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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件圆明园文物在香港拍卖引起强烈反响

2000-05-03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香港5月2日电香港苏富比拍卖行今天以3300多万港元拍卖出两件圆明园的珍贵文物——虎首铜像和乾隆款描金粉彩镂空六方套瓶。这是继香港佳士德拍卖行4月30日以1600万港元卖出圆明园珍贵文物猴首铜像和牛首铜像后,对圆明园被掠文物的又一次拍卖。这些国宝级文物的拍卖在香港社会引起强烈反响。

国家文物局曾于4月20日致函两家拍卖行,要求停止在香港公开拍卖这些被非法掠夺的中国珍贵文物。文物局认为,这些文物在法律性质上是战争期间被掠夺的文物。关于这一类文物的归还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5年提出了一个现代国际法原则:任何因战争原因而被掠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归还,没有任何时间限制。中国政府1996年签署《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文物返还的公约》时郑重声明:中国保留对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的追索权利。

佳士德在拍卖后发表声明,表示该公司是国际性商业机构,有责任“履行专业职责及合约守则”。佳士德香港有限公司主席林华田表示,这次拍卖是按公司的业务责任进行的。

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统筹专员林瑞麟昨天强调,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根据基本法和“一国两制”的原则,并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及法例,来处理国家的文物问题。他说,对于社会各界对此事发表的评论和意见,特区政府绝对了解,也非常认同国家的文物应受到保护的原则。

香港《大公报》、《文汇报》昨天均发表社评对这一事件表示关注。《文汇报》在题为《国宝必须重返祖国怀抱》的社论中说,这些文物见证了中国屈辱的历史,拍卖行的行为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尊严,拍卖行以商业行为来做解释难以令人接受。社论引述多项国际法例和公约认为,国家文物局要求停止拍卖这些文物是合情合理合法的。

《大公报》在社论中认为,两家拍卖行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,对此表示失望和愤慨。社论说,对此次拍卖,一来国家文物局已经及时提出了停止拍卖的要求,二来国际上对处理此类战争中被掠夺文物已制订了守则或公约,并非无法可依,拍卖行不应熟视无睹。

多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纷纷就此事发表看法,认为拍卖有伤中国人民的感情和尊严,并建议特区政府尽快在法律上堵塞漏洞,防止此类事件在香港再次发生。香港一批教师昨天也发表声明表示,英法联军19世纪掠走的文物竟在香港这块中国土地上进行拍卖,是对中华儿女的侮辱。拍卖行以所谓商业活动不受干预作解释是不能接受的。

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今天下午向新闻界表示,香港是中国的地方,在中国人受辱时期失去的重要文物,以这种商业行为方式来进行有关的买卖,是非常伤害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感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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